TEL:13564012361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离婚协议
律师信息
陆颜-浦东新区离婚协议律师照片展示

陆颜律师

  • :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
  • :13101201311776257
  • :13564012361
  • :上海市中山西路1265弄18号703室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陆颜律师,陆颜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工作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熟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在婚姻、继承,合同类(如遗嘱见证、协议离婚、婚内财产约定等) 有近千案件经验积累,非诉和诉讼都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精准捕捉客户的诉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方案,积极推进案件进展,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更多介绍

更多介绍 >>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子女抚养权判决的依据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来源:浦东新区离婚协议律师
[导读]:  陆颜律师,浦东新区离婚协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

 陆颜,浦东新区离婚协议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离婚时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在子女抚养的问题上而争论不停,甚至闹到法庭上。那么,在法庭的诉讼上,男方应该如何争取到抚养权呢男方怎样才能争取到抚养权呢下面就赶紧跟着看看以下内容吧。




  一、孩子在两周岁以下,双方先进行协商,女方不同意让孩子随男方生活,在下面的情形下,法院会判决抚养权归男方:


  1、女方患有恶性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孩子不适宜跟她一起生活;


  2、女方有满足孩子生活的条件,但是却不管孩子的;


  3、还有其他原因,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二、孩子在两周岁以上,男女双方可以商量孩子只由其中一方来抚养,也可以约定由两人轮流抚养。谈不妥的,男方满足下面条件的,法院可判决孩子随其生活:


  1、男方做了绝育手术,或者丧失生育能力;


  2、孩子一直随男方生活,突然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有不利的影响;


  3、女方再婚后又生育了孩子,但男方并没有其他孩子;


  4、孩子随男方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


  综上,男方要想争取未满两周岁孩子的抚养权需证明女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而争取已满两周岁的孩子,如果男方已经绝育或者女方抚养会对孩子不利,法院会倾向于判给男方。面对离婚事项上,男方要想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提醒除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之外,还需要多跟孩子沟通让孩子多倾向于自己一方。  





子女抚养权判决的依据

  在离婚官司中,大家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是最为激烈的,其实,对于子女由谁来抚养法院也是有着依据的,根据国家规定的,并不是说随意判决的。那么大家知道子女抚养权判决的依据吗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子女抚养权判决的依据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子女抚养权判决的依据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标准自定,法院不干涉。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三、争夺子女抚养权如何收集证据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客观以及主观情况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来说,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之后,不能再变更,对于出现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时,可以向人民人、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子女抚养权判决的依据的相关内容。在子女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上,孩子是最具有发言权的,毕竟是他选择要跟着谁一起生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浦东新区离婚协议律师

Copyright ©2024 版权所有